摘要
礼乐制度是以“乐”从属于“礼”的思想和制度。“礼”,即宗法制和等级制互相结合的礼仪;“乐”,即音乐,观其设立之根本目的,意在对民众进行思想教化。明清时期的礼乐制度高度成熟,不仅完善了宋元时期“本人性情,礼乐兼有”的礼乐观,而且在意识形态上更加细化。本研究以《清史稿·乐志》作为切入点,运用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刍议明清时期礼乐制度的时代形塑,同时对明清时期礼乐制度所蕴含的时代思想及流变特点进行阐述,继而讨论礼乐制度在明清时期的形成、转型与嬗变。
作者
蒋方舟
戴蕊
JIANG Fangzhou;DAI Rui
出处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42-146,共5页
Journal of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教育部“十四五”教育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研究”:高校音乐课程改革与创新研究(项目编号:JKY10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