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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构建以职能融合为架构的大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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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索构建新型大监督模式,是以监督部门为主导,其他部门监督职能统一划归该部门调度和管理的工作模式。如此才能从重点工作“事前计划、事中执行、事后评价”等环节多角度多层级介入,最大程度发挥“1+1>2”的效应。
作者 高洪顺
出处 《当代电力文化》 2023年第4期71-71,共1页 Electricity & Cultur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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