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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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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注重“孝道”,也讲究“养儿防老”,父母通常和儿子共同居住生活。一般情况下,房产属于父母,将来由儿子继承。江苏省扬州市杭集镇的一户人家却因为种种原因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长期共同生活的母亲对房子是否拥有共有权利呢?扬州市两级法院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作者 陆开存 李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3年第10期56-57,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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