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小吴夫妇购买了方先生及其母亲名下的房屋,因小吴夫妇限购暂无法过户,双方约定先交房,等具备过户条件时,方先生和母亲需无条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后小吴夫妇装修人住并陆续付清房款。谁料还未等到过户,方先生的母亲、父亲和其本人先后离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早先去世,方先生孤身一人,没有婚育记录,没有留下遗嘱,经调查也未发现其有兄弟姐妹,买房人小吴夫妇陷入找不到人办理过户的窘境。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3年第20期63-6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