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当下最先进的高级语言生成模型,其创作物对出版发行等内容领域造成较大冲击。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普及化的特点,创作物的商业化运用变得越来越常见。然而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对机器创作物的法律规制仍未达成共识,相关作品的使用和管理存在制度真空。有必要在理论和制度层面探讨生成物的权利归属,纾解技术进步引发的利益纠纷。从产权视角而言,在著作权体系下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权利配置给使用者,能够减少交易成本、最大化发挥作品利用价值。同时,为了防止作品的不当利用,应当在《著作权法》内,借鉴署名权规则,赋予表明机器创作身份的强制性义务,实现对机器创作物的有效监管。
出处
《出版发行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41-47,共7页
Publish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