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地域性犯罪现象的出现,并非单纯具有理性偏好的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偶然形成的一种宏观聚合,而是一种深深嵌入农村社会网络关系之中的高度地域化的群体行为,是寄生于农村社会结构中具有群体色彩的犯罪现象。农村社区独有的社会关系格局对该种犯罪行为的产生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决定着地域性犯罪的发展边界、发展速度与内部形态,同时也塑造着地域成员接触、认同和参与犯罪的犯罪衍生机制。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48-52,共5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