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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任后未书面续约,公司应否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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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许多人知道首次入职后如果未书面签约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二倍工资,但并不知道若留任而单位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能否索要二倍工资?
作者 颜梅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3年第5期8-8,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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