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现将《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泰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菏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5期9-31,共2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