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23-0490001鲁牧动卫发[2023]5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鲁牧动卫发[2022]13号)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5月16日山东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5期38-43,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