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有利于重构中国—东盟区域价值链、进一步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尽管中国和东盟都已出台多项财税政策支持跨境产业链合作,但在实践中,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仍存在财政政策针对性不强、财政支持力度不足、税制差异大、企业亏损弥补年限较短等问题,不利于深化跨境产业链合作。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深度合作、巩固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相关部门应在加大跨境产业链合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强财政政策扶持的精准性的同时,加快推进税收协定的谈签与内容完善,加强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税收协调的规则与制度建设,延长跨境投资企业亏损弥补的年限,切实解决我国企业开展跨境合作可能面临的后顾之忧,助力企业走出国门寻求自身长远发展。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18-123,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的共生效应及提升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1AJY004)、广西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广西制造业越顶转移对广西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AJY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