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10—2021年A股软件企业为样本,比较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三项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显示: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均能提升软件企业的创新投入与创新成果转化水平。在促进创新投入方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效果最强;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效果最强。据此,本文提出了进一步提升软件企业的创新投入与创新成果转化水平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进一步提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允许即征即退不征税收入产生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并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优化即征即退适用范围等。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24-129,共6页
基金
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有企业协同创新的驱动机制与效率提升研究”(项目编号:21BJL1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