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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销售员骗取公司货物行为性质的认定--以张某诈骗罪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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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业务销售员骗取公司货物的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还是诈骗罪?对于该行为性质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拟通过具体案例展开分析。基本案情,为取得江西某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某铜业公司”)的信任,被告人张某于2021年4月应聘至该公司做业务销售员。同年4月26日,张某伪造浙江某电缆厂合同专用印章,冒用浙江某电缆厂的名义与江西某铜业公司签订铜丝购买合同。
出处 《中国审判》 2023年第11期75-77,共3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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