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背景下税源管理具有数据的完整性比数据本身重要,普遍推行风险管理,上层税务机关不再依赖下层税务机关的数据等方面的特征。而我国目前的税源管理体系还不适合“大数据”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税源数据信息质量不高,数据分析处理不到位,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纳税服务和税法宣传工作效果不理想等。应按照“大数据”的管理要求对我国税源管理体系进行重新设计,包括对税源管理的主体按层级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对税源管理的客体按企业规模、纳税风险等可识别因素划分成重点管理、正常管理和次要管理三种类型,对税源管理的岗位、人员进行设定并规定相应的工作和责任,对税源管理的流程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注重因地制宜,对纳税风险评价、分析、识别和降低风险的方法进行分析等。
作者
邱菊
赵珮琦
QIU Ju;ZHAO Pei-qi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23年第6期156-160,共5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装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动力机制、主要挑战与创新模式研究”(L22BGL036)
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熵权赋分TOPSIS法的辽宁省旅游业竞争力动态评价研究”(2020JYT14)
2022年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推进沈阳市科技人才强市建设的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