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六)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65条首都、直辖市、州级地方执行机关首都、直辖市、州级地方执行机关通过以下方式执行矿产资源利用领域的国家政策:(1)授予进行矿产资源利用的权利,以开展普通矿物开采和手工采金作业;(2)监管矿产资源利用人遵守普通矿物开采、手工采金许可证的条款,并对普通矿物开采、手工采金的作业进行国家监管;(3)对矿产资源利用人遵守本法规定的手工采金许可证的条件进行监管;(4)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土地法,授予利用权利或保留国有地块,用于矿产资源利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亚信息》 2023年第3期42-44,共3页 Central Asian Inform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