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健全完善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治水格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20期63-75,共1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