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彼得森提出了“文化杂食理论”,与早期布迪厄的“趣味理论”一并成为文化品味与社会区隔研究的主流模式,两者的内涵、关系、时代性与普适性等相关研究争论不断。“杂”与“食”的论争构成了文化杂食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杂”关乎文化杂食的判断依据是文化品味的种类数量还是其所跨越的合法性等级,“食”则围绕文化杂食的研究对象是受访者表达的文化品味还是实际的文化参与行为。本文梳理了文化“杂”与“食”的不同研究思路与方法,通过整合比较不同理论框架下的研究成果,探讨文化杂食的核心内涵,并为相关论争的未来趋向提供可能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