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厘清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损害赔偿认定规则的适用情况,构建合理的判赔体系,以实证分析为基本研究方法,探究植物新品种判赔规则适用的现状及成因,分析认为,2014年以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大幅增长,且主要分布在江苏、甘肃、河南、安徽4省;其中,90%的案件是以法定赔偿的方式确定最终赔偿数额的,我国立法规定优先适用的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的赔偿方式适用不足1%。分析其成因主要有新品种权市场价值难以准确评估;新品种权赔偿数额计算规定简单笼统;新品种权侵权在传统证据规则中适用困难。建议构建基于新品种市场价值评估的以侵权数额为主要判赔依据,并补充适用惩罚性赔偿和辅以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判赔体系。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3年第9期20-22,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