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障农村妇女宅基地合法权益,以江西余江县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例,分析余江“一户一宅”制度改革成效,认为余江虽在“一户一宅”制度改革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保障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层面,仍未完全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宅基地权益的平等地位,可能造成已婚女性在离异之后“无家可归”的局面。鉴于此,应以保障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为基点,将农村妇女划分为未婚成年女性、已婚女性以及离异女性三种类型并加以分析,针对不同类型的女性提出相应的宅基地权益保障建议,以期达到“一户一宅”制度设计的应然状态。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3年第9期194-197,228,共5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