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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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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巨某于2019年1月24日入职某茶业公司担任电气经理,工作年限3年11个月,合同约定转正后的岗位工资为16000元,2022年11月29日公司向巨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项目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开工,巨某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无法体现,双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求其2022年12月30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但巨某认为该情况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对公司提起仲裁,要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128000元。
作者 邵思佳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3年第6期40-41,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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