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本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科学强化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本政策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8期32-39,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