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后评估在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克拉玛依市作为新授予地方立法权限的设区的市,在全疆较早地启用了立法后评估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此同时,克拉玛依市立法后评估制度尚存在未确定评估标准、评估方法不全面、未有效实行第三方评估等问题。应明确立法后评估启动条件、建立多元化评估主体、构建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促进公众参与机制、打造立法数据库和人才库等来完善设区的市立法后评估制度,实现“良法善治”目标。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23年第3期86-93,共8页
Journal of Kara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