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覆盖政府职能部门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企业、科研人员等创新主体,同时覆盖到相关普通人员,从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科技伦理审查监管、科技伦理教育培训三方面,细化为9条具体落实措施。第一条,组建省级科技伦理委员会,推动在设区市、相关行业领域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科技伦理治理工作。
出处
《中国科技奖励》
2022年第12期31-31,共1页
China Award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