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规范评审程序,保证奖励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2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4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受理、评审、授予等各项活动。
出处
《中国科技奖励》
2022年第6期20-26,共7页
China Award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