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陈淳《魂魄说》一文系统表达了朱熹理学对“魂魄之大旨”的见解。在其中,理学家对魂魄基本意涵及其功能的理解,共享着中国思想传统的一般知识,但理学家从阴阳对举的角度,特别强调魂魄在身体感官发挥作用时的相互支撑和共同在场。从观念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关系不同于道教或一般民间“魂高于魄”的知识理解,在汉唐兴起的内丹道教中,尤其鲜明地有“销魄全魂”的修炼取向,并深刻影响着宋代知识阶层的身体理解和经典诠释。朱熹系统重构了心与魂魄的关系架构,通过突出记忆与“魄”的关联,奠定了魂魄在从形体到精神整个活动中的对等关系,塑造了两者相互依存和共同作用的理论基础。在“心主魂魄”的架构下,魂魄的强弱及其统摄关系并不导致人的存在状态发生本质改变,因为魂魄都不具有佛道教所主张的超越性品格。通过这一观念要素相互关系的不同组合与建构,可以更好理解理学作为一种时代哲学所进行的“创作”。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85-92,共8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代理学家祠祀信仰研究”(项目编号:22BZJ05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