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灵活就业作为一种新的就业模式,近年来呈不断蓬勃发展的状态。灵活就业摆脱了以往全日制就业工作中时间和地点的束缚,工作灵活性和自主选择性增强,目前已成为一种新的就业形态。这种就业模式一方面让用人单位节省了大量成本,另一方面也大幅促进就业。有别于正规就业,灵活就业往往缺乏各种福利保障,特别是职业伤害发生后的保障。根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参照发达国家的此类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提出创建国家一体化公益保险平台,以劳动能力为补偿基点,形成新险种,藉此解决灵活就业人员有劳动无保险的困境,也为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完善探索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