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强责任时代,独立董事权责失衡引发了对独立董事责任体系的正当性反思。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存在内部逻辑错位、职责涵射过大、义务认定标准不清、责任救济机制缺失等问题。健全的独立董事责任体系不仅应从正面聚焦责任、强化问题,还应从反面关注责任的限制与免除。应以“强监督性、弱管理性、高专业性”为原则,明确独立董事信义义务的认定标准和责任限度。在构建限制机制时,应采用立法与公司章程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对我国独立董事责任进行事前限制和免除,辅以董事责任保险和董事补偿制度等事后保障机制,实现完整的独立董事责任体系闭环。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6期60-65,79,共7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