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时代下,算法不仅可以作为经营者达成共谋的辅助工具,还可以基于深度学习自主达成共谋。然而现有垄断协议的概念难以涵盖算法共谋,应相应丰富其内涵。对于共谋意图的认定,可以通过默示推定和附加间接证据考量的方法解决认定困境;基于不同类型的共谋,责任承担主体应根据各类共谋的特点分别厘清责任边界。具体而言,可以构建算法的备案登记以及合规审查制度,加之实施监管科技,以对算法共谋进行合理规制。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14-119,共6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