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广告形式越来越“泛化”,这给广告监管带来诸多困难。本研究认为,广告形式会根据媒介形式的革新而变化,无论广告形式如何“泛化”,都不可能脱离广告的本质,筛查广告的标准是:广告是促进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建立关系并扩大共识的传播活动。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互联网广告平衡三角”理论,希望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搭建的智能化广告筛查与监管平台,跟踪好用户、监管好流量、把握住内容、利用好数据,逐渐形成智能监测、群众举报、依法裁定相结合的互联网广告治理体系。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91-93,共3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大学生短视频内容创业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编号:FJJKBK21-135)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