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文学史撰述是近代才开始出现的学术活动。从1907年到1936年的三十年时间里,出现了近百种文学史著作。文学史著述的热潮恰值中国古代文学从观念到体式开始走向新调整的时期,同时也是中国新文学蓬勃发展之际。固守古典者试图以撰写文学史的方式建立起古典文体的经典性、合理性及其合法性地位;新文体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要为“新文学”定位,极力证明中国新文学的合法合理地位,证明“新文学”就是文学,着力于创造新的美学原则。“文学”与“新文学”的文体之争,显示了两种不同文学观念在文学史撰述中的立场。早期中国文学史的撰述从两个方面为中国文学的现代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和历史基础。一方面,中国古典形态的文学通过各种中国文学史获得了文学史的认同,不仅古典诗词成为现代各派作家共同使用的文体,保留了中国传统的古典美学精神,辞赋文章的文体风格与文体类型也被文学史承认,并成为当时人们生活中运用的文体。另一方面,新文学的现代文体经过艰难抗争,取得了文学史的合理合法地位,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四种文体,从概念厘定到内涵确立,已经成为中国文学的正宗。同时,现代文学的文体创造又在自觉和不自觉状态中承继了中国古典文学的某些特征,古典文体的美学精神及其艺术手段被吸收溶化为现代文体的某些艺术方法,凝聚成具有现代美学特征的艺术精神,为中国文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作者
刘瑞弘
周海波
Liu Ruihong;Zhou Haibo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244-254,共11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代文体理论整理汇编与研究(1902-1949)”(项目号:17BZDA27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