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治理强调多元协商共治,而社会组织作为我国乡村治理主体中的重要一员,在我国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证明了,其在促进经济水平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仍面临政府、农民及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不够;社会组织的服务领域有待拓宽;结合当地村情的治理效度有待提高;农村本土社会组织专业水平不高;人才培育有待加强的困境,为此,文章针对性地提出了有效对策,以期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