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抚养、赠养两项义务间不存在互为前提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赠养义务并不以父母是否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作为对价。与我国强制赠养不同,很多西方国家并未强制规定赠养义务。这一差异背后,是中西方社会观念对“孝”文化的重视程度和亲子观念不同认知上的巨大差异。年轻人对信息化时代的适应能力更强,这让他们往往比上一代人有更多的资源、知识主动促成对话和解。“与父母和解,更是与自己和解,这种和解在原谅他人的同时,更是一种自我救赎和自我成全。”没有人的人生生而完满,对待缺憾的方式决定了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能以爱为马,勇毅前行。
出处
《瞭望》
2023年第27期50-52,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