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美创造是语文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相应的目标要求:“感受语言文字的美,感悟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价值,能结合自己的经验,理解、欣赏和初步评价语言文字作品,丰富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精神世界。”“能借助不同媒介表达自己的见闻感受,学习发现美、表现美和创造美,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这为在语文教学中实施审美教育指明了方向。基于美存在于形象之中,以及小学生形象思维异常丰富的特点,我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着力引导学生披文入情,融情入境,联通生活,思接古今,在“阅读、观察、表达”一体化的语文实践中,强化对美的感受、理解和创造,培植审美情趣,发展审美能力,涵育文化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