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傳世文獻記載周武王“作庸”“作《頌》”,可以同卜辭、金文互證,這與商周之際的重要史事和祭祀典禮密切相關。對“作”具體含義的理解,還關係着對清華簡《耆夜》《周公之琴舞》文獻性質及相關詩篇作者的判斷。商周時期“作”庸、豐、鐘、鼓等樂器的“作”應訓爲“奏”,指演奏樂器。所謂作樂、作頌、作歌、作誦、作毖的“作”未必專指製作、創作。“作”還可訓爲“興”“起”“奏”,即指演奏,具體還可指歌唱。“作”字是一個表義較爲籠統的動詞,具體可引申出多重複雜義項,最多可兼表製作、演奏、歌唱三重含義,其具體所指要依據辭例與語境來判斷。
基金
201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冷門“絶學”
國别史等研究專項基金“新出簡帛與戰國古史系統研究”(項目編號:19VJX006)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