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权得到进一步加强。区县人大在行使监督权过程中不断创新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方式,持续加强财经监督刚性,精准运用专题询问,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模式,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与此同时,仍然存在监督主体担当精神不足、监督对象接受人大监督不够自觉、监督方式不够精准有力、监督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的实践难题。迈步新征程,需要从划清区县人大监督的责任及绩效标准、正确处理人大同党委、“一府一委两院”的辩证关系、增强人大监督压力输出效果、完善人大监督方式的运行机制、提升人大代表履职素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六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强化其担当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出处
《人大研究》
2023年第7期40-43,共4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