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都强调要注重推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统一。党的二十大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进行专门部署,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指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本文从理论上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进行界定,厘清各自规制的范围和边界,分析当下存在的不协调的表现形式以及原因,提出从边界划分、联动备案审查清理机制、转化路径等方面实现二者的衔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