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下》篇“不可与庄语”之“庄”,当据郭象《注》佚文释为“庄周”。此种诠释不仅得到惠施卒后庄周“见世莫可与语”之传闻的支撑,而且合于庄子“知而不言”“不言则齐”的精神旨趣,并在文脉与句法上得以贯通无碍。而“庄正、庄大、正大、法言、法语”等有“言”诸说,在义理、句法上皆有诠释缺陷。无论是以“周”解“庄”,还是以“大”解“庄”、以“正”解“庄”、以“法”解“庄”,都深刻打下了诠释者的身份与时代烙印,体现了“庄语”诠释之阶段性特征。以“庄”为“庄周”,还为《天下》篇作者与年代之锚定提供了关键证据。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51-57,共7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黄老道家思想史”(16ZDA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