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具有独特价值,但在数字时代下面临数据难获取、算法不公开、算力不对等等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与刑事诉讼整体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相关,但可能给许多重要价值的实现带来不利影响。为此需处理好“顺应时代潮流与坚守本初目的”“追诉犯罪需求与权利保障要求”“司法权行使与企业商业利益”这三对关系,遵循单向开示、全面开示、诚实信用等原则,重塑我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具体而言,可以通过赋予辩方阅卷权和数据访问权的双重数据获取保障、规定适度的算法公开、允许辩方就数据处理等技术工作寻求外部专业帮助以提升算力等方式,应对数字时代给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带来的挑战,使其保障辩护权利、塑造诉讼结构、提升司法效率的制度价值得以继续发挥。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38-48,共11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项目号XJJG2021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