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诈骗罪等采用无限额罚金刑的罪名中,我国当前实践运行情况较为混乱,适用标准模糊,罚金数额差别很大。问题的根源或不仅是实体而更在于程序。在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实践中均不同程度存在罚金数额难精准、比例原则未体现、执行阶段存漏洞等问题。比较域外无限额罚金刑替代制度,基于我国现实国情,不妨以倍比罚金刑和限额罚金刑相结合,探索建立诉前财产调查制度、预交罚金保证金制度等,进一步完善我国罚金刑的程序设计。
作者
张栋
韩卓韦
Zhang Dong;Han Zhuowei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6-87,共12页
Ecup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