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货币、利率股票等基础性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而来的金融衍生产品最早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1]。它的独立存在能够用在金融市场上炒作交易、吸引投资者投资,同时需要依托一种投资机制来规避资金运作的风险[2]。因此,加强对金融衍生市场的法律监管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已越来越引起重视。本文立足全球化背景分析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包括:建立统一监管法律体系和制定个性管理办法;强化监管协调合作以实现全面监控市场;推动产品规范运行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完善产品会计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真正使得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改革惠及国家,惠及人民。
出处
《现代商业》
2023年第13期105-108,共4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