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稳步扩大规则和标准等制度性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化是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必要举措,一流的营商法治环境需要有一流的评价标准。构建中国式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是稳步扩大规则和标准制度性开放,实现营商环境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重要举措。中国式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构建应坚持以习近平标准化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以法治经济理论和法治评价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内外法治评价理论与实践经验,综合考虑我国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市场主体等角色分工,遵循可操作性、系统性、可调整性和可比较性等原则,从不同维度设置营商法治环境评价指标,将抽象的营商环境状况通过指标予以具体化,为推动中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直观、全面、可比较的数据。
作者
石贤平
刘旭东
SHI Xian-ping;LIU Xu-dong
出处
《学习与探索》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55-62,共8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构建及其运行研究”(21FXD260)
哈尔滨商业大学高原学科创新团队支持项目“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行政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