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oυσια是古希腊词,是系动词的现在分词/动名词形式,亚里士多德用它来指称事物的本质。在《范畴篇》中,它被分解为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第一实体是主谓句(系表句)的主词,第二实体是宾词。第一实体指一个具体物,第二实体又被分解为表示属性的种概念和属概念,于是,“种概念加属差”就成了确定事物本质的一种方法。在《自然篇》(旧译《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又引入了“质料”概念,并用“形式”和“缺失”的对立来说明形式如何借质料而成就现实之物的本质。他还用“四因”说明事物变化即从潜在状态变成现实之物的原因。由此,回应并弥补了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以某种物质作为事物本原、巴门尼德主张事物本质不变,以及柏拉图以范形为事物本原的诸多观点中的偏蔽。“理”是战国中后期广泛使用的带有理论性的概念,韩非用理来说明具体事物的本质。他的重要贡献在于用稽来说明道和理的内在联系。稽有合、当之义,但它不是一般的合、当。它有停留、形式、考查、计算等理性化的含义,与法家的法制建设的价值取向颇为一致。韩非宣称,道整合所有的理,所有的理都集合于道。按逻辑,所谓合,从相反的方面看,就是分。韩非的意思是说,万物皆有道,这是万物相同之处;万物又各有各的理,这是万物相异之处;道和理有着内在的同一性,它们具有分合一体的关系,由此决定了世界万物的丰富多彩。韩非的这个思想,解决了老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如何发展为具体事物的规则或本质的问题。可见,韩非和亚里士多德一样,都在探寻具体事物的本质,都把辨别同异作为确定事物本质的根本方法。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用“种概念加属差”来确定主词的本质属性;用形式(含“缺失”)与质料的逻辑关系及发展过程来说明具体事物的本质如何实现的原因。韩非则用“稽”来揭示道和理所具有的分合关系以及具体事物如何由道分化为理终于成就各自的本质的原因。两种思想的异同,反映了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在文化传统特别是语言文字上的异同,令人惊异,更催人反思。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60-173,共14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托专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历史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18VXK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