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1年6月1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开展爱国公约等项运动的指示》,指出:"在全国更普遍地开展爱国公约运动,开展增产捐献武器运动和优待烈属军属及残废军人的运动。"中共中央东北局也提出:更多增加生产,推行爱国公约,展开捐献活动,做好优抚工作,大力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争取抗美援朝早日胜利。辽宁人民积极响应号召,为前线的奉献者们奉献出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力量,大力开展爱国公约运动、增产捐献武器运动和优待烈属军属及残废军人运动,极大地促进了抗美援朝运动的深入发展。
出处
《侨园》
2023年第6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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