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心提示被保险人在服刑期间不应享受养老金待遇,已经领取养老金的,构成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应返还给社保经办机构。基本案情张某系某县村民,自2013年2月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2019年4月其因犯故意伤害罪入狱。张某服刑期间,从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从该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农保中心”)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共计887.2元。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23年第7期66-67,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