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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相关司局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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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吗?答:不可以。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供稿)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各类分会、委员会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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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民政》 2023年第12期43-43,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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