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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电产品进口通关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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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旧机电产品的定义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新旧部件混装的;经过翻新的。
机构地区 天津海关
出处 《中国海关》 2023年第6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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