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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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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同意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二、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3.94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6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西湖路,南至国泰路,西至长江路,北至胜利路;区块二规划面积6.53平方公里。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3年第13期3-4,共2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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