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企业债务风险分析指标存在主体泛化问题,无法准确体现金融债权人所面临的债务风险。重构的财务分析体系指出,企业应当进一步区分金融债权人的金融性负债与非金融债权人的营业性负债,企业债务风险评估指标应衡量在优先偿还营业性负债的前提下,企业金融债权人所面临的债务风险。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债务风险测度的平均化问题,更加保守且精准地测度金融债权人的债务风险。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在传统财务风险分析体系下,主体泛化导致的企业债务风险评估信息偏误容易误导企业金融债权人的决策,从而削弱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而在重构的财务风险分析体系下,从理论上不存在主体泛化导致的信息误导现象,相关指标能够精准评估企业债务风险,提升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作者
王竹泉
姜伊婷
王苑琢
Zhuquan Wang;Yiting Jiang;Yuanzhuo Wang
出处
《中国管理会计》
2023年第3期62-72,共11页
China Management Accounting Review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本效率及财务风险信息扭曲与多层次资本错配研究”(7207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