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0期33-38,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