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与公众三个视角探讨数字传播时代新闻版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数字传播环境下,平台在新闻媒体的利益格局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而过度保护新闻版权的方案则可能伤害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将除单纯事实消息以外的大部分新闻作品纳入版权保护范围,因而扩张新闻版权并非必要。虽然平台可以利用合理使用制度与避风港规则进行抗辩,新闻媒体仍然能够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对侵权行为提请确认与规制。而对于增加新闻媒体权利与互联网平台义务的规则设计方案,如新闻出版者邻接权与“过滤器”条款,则需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加剧相关各方权益失衡的后果,以及对公众信息接近和表达权的影响。
出处
《中国版权》
2023年第3期60-67,共8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