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研究对象,运用DID双重差分法实证考察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政策是否提升了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研究发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政策对六个试点省份(浙江、江西、广东、贵州、甘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而非试验区地市则不显著;经济发展水平检验显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政策更利于促进欠发达地区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分产权来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政策对六省(区)九地的国有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有促进作用,而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不明显,说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能引起企业对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视,可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出处
《甘肃金融》
2023年第7期8-16,共9页
Gansu Fina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2ZDA112)
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研究项目(2022-XBZD-09)。